1)第六百五十三章 妖股(上)_重生之大娱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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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末。

  日前去内地参加新任总书记登基大典的徐存,返回了香江。

  此时,中银以及与中银有关的银行挤兑的现象已经过去,香江的股市也已经趋于稳定——稳定的下跌。

  七月一日。

  梦工厂唱片集团的总裁黄百高,召开新闻发布会代替梦工厂唱片集团的总事长徐存宣布,梦工厂唱片集团将于一个星期后也就是七月八日在香江联合交易所上市。

  经过上市前的重组,梦工厂唱片集团的股权分配如下:

  梦工厂集团占股百分之七十五——经过重组,徐存个人原来所占的唱片集团以及各个唱片分公司的股权全部归于梦工厂集团。

  黄百高占股百分之五——个人占香江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彭国化占股百分之三——个人占日本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权。

  松浦胜人占股百分之二——个人占日本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陈大力占股百分之二——个人占中国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邓一明占股百分之二——个人占南洋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郑冬汉占股百分之二——个人占欧美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陈秀男占股百分之一——个人占韩国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剩下百分之八被唱片集团总事局(其实就是徐存个人)奖励给了对唱片集团有功的人士、一些重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一些值得培养拉拢的歌星。

  经过评估,唱片集团的净资产为一百二十亿港币,上市前的总股本为六十亿股,每股净资产为两港币——由于这份评估出自香江三家最权威的资产评估公司之手,因此在随后黄百高等人跟香江联合交易所及多家发行收募股的券商谈判时,他们都认可了这三家资产评估公司最初的评估数据。

  在香江联合交易所上市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则——市值不足十亿港币的企业,联合交易所要求上市流通股份需达到总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只能多不能少。对于市值超过五十亿港币的大集团,则只要求流通股份在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五之间。至于一些市值百亿港币的巨无霸,联合交易所则干脆只要求其流通股份超过百分之十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自从八七股灾之后,梦工厂唱片集团是首家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极具社会影响力及关注度市值超过百亿的跨国大集团。

  因此,联合交易所只要求唱片集团流通股份够百分之十。

  换而言之,唱片集团只需保证流通六亿股就可以了。

  物以稀为贵,加之唱片集团又不太缺钱,所以,经过唱片集团总事会研究(其实也就是徐存一句话),大家按照比例分摊出唱片集团百分之十的股权用于上市流通。

  在百分之七十五的基础上推出百分之十之后,梦工厂集团还拥有唱片集团百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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